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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關深圳一綜合執法隊隊長“多退贓款被返還”事件,這幾天真讓人看得眼花繚亂。
  先是有媒體報道該隊長涉嫌受賄,主動退贓90萬元卻又被返還30萬元,引起輿論嘩然。緊接著深圳市檢察院表示,此系檢察官口誤,誤將“19萬”說成了“90萬”。隨後,該檢察院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又稱,根據起訴書的指控,被告對檢方指控的受賄人民幣19萬元、港幣30萬元進行了退贓,“不存在多退贓款的問題”,更不存在“被返還30萬元”的事情。此言一齣,又讓人雲里霧裡。“口誤”之說能否相信?“返還30萬”又是怎麼來的?回應上的語焉不詳,讓人從先前的“數字陷阱”跌入了“回應困惑”中。
  是媒體誤解?是檢察官口誤?還是這背後到底有什麼“難言之隱”?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相?應該說,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的深圳檢察院,面對公眾質疑,尤其是面對自己的“清白”“榮譽”,及時站出來澄清,很有必要。問題在於,回應輿論關切,還必須拿出誠實、透明的態度,任何語焉不詳、遮遮掩掩,都不利於扭轉公眾先入為主的觀點;越是欲說還休、王顧左右,人們就越會把猜想認定為事實,把沉默當成是理屈。長此以往,黨和政府的形象勢必受到污損。
  近年,公權機關在回應社會關註的輿論熱點問題方面,取得了不小進步,與公眾形成良性互動。這對於疏解社會情緒、緩解社會壓力,都產生了良好效果。但毋庸諱言,一些部門的輿情分析和輿論應對能力還有不少功課要補。
  面對輿論關切,臨陣失語,不該;胡言亂語,更糟。回應輿論關切,最重要的不是技巧,而是坦誠。如果在被人揭短、理屈詞窮之際,前言不搭後語,甚至耍橫撒潑,迎來的只能是公眾的反感、恥笑和鄙夷。對自己的失誤和不足,不虛與委蛇、文過飾非,而是聞過則喜、真心改進;對公眾的誤解和質疑,不敷衍塞責、抱頭叫屈,而是有則改之、無則加勉,這樣的態度,才能贏得公眾的理解和信任,才會使危機出現轉機,進而成為消除誤會、推進工作的良機。
  (摘自昨日《人民日報》 作者趙強)  (原標題:回應輿論關切 怎能語焉不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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